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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融媒体中心消息(通讯员:陶雪姣)近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向区内7家加油站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是该局落实优化经济环境的生动缩影。
今年2月,洪江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区内的7家加油站存在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鉴于7家加油站均为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主动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适用《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中不予处罚的情形,洪江区分局对7家加油站给予不予处罚的决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洪江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领域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鼓励企业自我排查、及时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
下一步,洪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精准帮扶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编辑/廖科雨 编审/徐海鹰 黄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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